2007年是匹克的终端提升年,为了保证终端网点的质量杜绝‘宁缺毋滥’和建立详细的终端档案,为今后的发展和后续跟踪维护做准备,要求各区域从07年元月1日执行本规定,如不按程序操作的、提供的数据、资料不全的,匹克集团有权不予认证和报批。
一、开店申请人须向公司提交如下资料:
1.开店申请表;
2.法人身份证复印件;
3.预选店面的平面图、立面图、门头图。
二、 区域代理将上述资料整理、签署意见,报匹克市场部区域负责人批准通过后,将平面图、立面图、门头图传送广告部进行店面设计。
三、批准开店的客户在广告部设计图纸指导下进行店面装修。
四、客户在店面装修验收合格后,需向市场部提交‘匹克终端档案’册。
五、待审核通过后,由市场部签发‘授权书’。
六、匹克各部门将以市场部提供的资料为依据与客户开展业务。
七、以上运作程序适用于所有新老客户及分公司,包括专卖店及专厅的开设,同时须要按程序进行,杜绝逆程序操作。
请填写留言或根据意向选择下列快捷留言
负责声明: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会员自行提供,内容真实性,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会与负责。本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友情提醒:为规避投资风险,建议您在投资前务必多咨询,多考察,降低投资风险。